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资产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拟订、修改和完善学校有关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负责学校资产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等工作。
3.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使用和处置工作,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做好相关事项的审核、报批报备工作。
4.负责新购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
5.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准确、安全,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完成各类资产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资产帐务核对工作。
6.负责学校房屋、地产、门面的统一管理,做好商业门面的综合管理工作。
7.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全校资产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8.汇总各资产使用单位资产运行状况,拟定学校资产配置建议和资产更新计划,负责资产维修经费预算及统筹使用。
9.加强学校闲置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
10.负责资产管理档案整理及归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主持资产管理科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2.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3.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4.代表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归口管理学校的物资设备等实物资产,负责全院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的条形码打印工作。
5.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统计、清查、调配、报废等具体管理工作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和物资材料等资产验收工作及办公设备维修管理。
7.负责学校房产、地产、门面的统一管理和调配,以及校商业门面的综合管理。
8.负责固定资产统计报表及上报工作。
9.负责资产管理档案整理及归档工作。
10.负责对资产管理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落实管理责任制。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彭雨佳 致远楼320室(023)7279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