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市本级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常见风险点提示清单
序号 | 风险点 | 防范措施 |
1 | 未按规定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 | (1)按照规定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明确实施及时间安排,提高采购项目计划性; (2)依据预算管理制度,编制预算时同步编制采购预算,并形成年度采购计划;采购预算要明晰采购项目名称、资金来源、金额、采购类别(工程、货物、服务)、采购主要内容等。 |
2 | 未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设置岗位 | (1)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可根据采购分类目录,建立项目经办人轮岗及AB角制度,定期开展轮岗,明确A、B角职责; (2)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 |
3 | 未充分进行采购需求市场调查 | (1)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选择不少于3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 (2)为确保竞争性,符合采购需求的调查对象原则性不少于3个。 |
4 | 软件类项目知识产权、端口对接不明确,安装环境未要求 | (1)采购文件明确定制开发的软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文件明确要求供应商(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外都应当免费提供系统数据接口,并配合完成与其他软件或系统的对接; (3)采购文件要明确软件部署环境及硬件设施要求,优先部署在采购人本地网络环境中。 |
5 | 软件类项目技术指标存在一定的指向性,有围标嫌疑 | 在采购文件中将软件功能现场演示作为符合性审查环节;对于供应商演示的内容雷同或相似度高的,可视其所投产品为同一产品,按一家或围标处理。 |
6 | 信息化项目数据安全性、保密性未明确要求 | 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成交供应商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不得在服务器上存放、安装与业务无关的任何文件、软件;不得安装任何远程控制软件;不得禁用操作系统防火墙、杀毒软件及其他安全软件;不得通过硬件加密狗提供软件授权。 |
7 | 通用空调、家具等多次零星采购存在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 | (1)根据采购计划编制情况,将同类项目提前合并后再提交采购需求; (2)将各需求部门申报的同类项目打捆进行集中采购。 |
8 | 未按规定选择采购方式 | (1)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 (2)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 (3)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采用谈判(磋商)方式采购。 |
9 | 评审方法设置不合理 | (1)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应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 (2)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可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评审办法中对评审因素要细化和量化。 |
10 | 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 | (1)合法设置资格条件; (2)合规设置技术、商务需求; (3)合理设置评审因素; (4)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 渝财采购〔2022〕7号)的规定进行审核。 |
11 | 采购人代表未严格执行回避要求 | (1)项目需求部门具体参与确定采购需求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采购人代表; (2)委派的采购人代表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回避,并在评审前应当保密。 |
12 | 合同变更不规范 | 严格进行合同变更审查,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条款。 |
13 | 到货验收流于形式 | 强化需求部门到货验收职责: (1)对于硬件设备项目,采购文件验收标准中明确到货验收由需求部门牵头,严格按照合同及投标文件的产品清单核实查验到货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及规格参数; (2)对于软件系统项目,采购文件验收标准中要求供应商进行软件试运行,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系统试运行报告,试运行过程中要满足合同约定的系统软件功能和性能要求。 |
14 | 未合理设置付款方式 | (1)对于定制开发的软件项目,按照安装调试阶段、稳定运行阶段完成验收后分阶段支付; (2)对于实施周期较长项目,按照到货阶段、调试阶段完成验收后分阶段支付; (3)对于服务类项目,可以按季度或按月份进行支付; (4)其他项目可以在完成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