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末暂停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建账及其他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现将固定资产验收建账及其他资产管理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暂停验收建账工作
为配合财务处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和决算工作,根据学校年终财务工作进度安排,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于2023年12月8日18:00起暂停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建账业务,下年度开账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需要在关账前办理固定资产建账业务的老师,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报账业务。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按要求全面清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等,为计提折旧、摊销费用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加强固定资产的清理、补提折旧,对未登记入账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联系人:汪大清 电话:72792228
二、其他资产管理工作
1.资产购置工作
根据学校“节约办学,开源节流”的工作要求及财务处《关于2023年预算经费使用的工作提醒》的通知规定,严禁各二级单位突击花钱购置资产。如确需购置办公家具设备的单位,请提前向学校党政办提交申请审批,并经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实后,按照《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见附件)相关规定购置。
联系人:凌丽 电话:72792228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做到账账、账实相符,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18〕139号)等文件要求,对学校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查。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现有入账资产为基准,将于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9日开展2023年度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联系人:凌丽 汪大清 电话:72792228
3.资产标签领取工作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19〕9号)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维护,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从2024年1月起,各单位资产建账后需打印财务报账单到国有资产管理处320办公室领取对应资产标签,经资管人员签字后再进行后续财务报账工作。领用人在领取后务必第一时间张贴资产标签。
联系人:汪大清 电话:72792228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