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末暂停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建账及其他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浏览次数:61

关于年末暂停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建账及其他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现将固定资产验收建账及其他资产管理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暂停验收建账工作

为配合财务处做好2023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和决算工作,根据学校年终财务工作进度安排,国有资产管理处202312818:00暂停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建账业务,下年度开账时间为2024110。需要在关账前办理固定资产建账业务的老师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报账业务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按要求全面清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等,为计提折旧、摊销费用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加强固定资产的清理、补提折旧,对未登记入账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联系人:汪大清 电话:72792228

二、其他资产管理工作

1.资产购置工作

根据学校“节约办学,开源节流”的工作要求及财务处《关于2023年预算经费使用的工作提醒》的通知规定,严禁各二级单位突击花钱购置资产。如确需购置办公家具设备的单位,请提前向学校党政办提交申请审批,并经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实后,按照《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见附件)相关规定购置。

联系人:凌丽 电话:72792228

2.资产清查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做到账账、账实相符,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18139号)等文件要求,对学校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查。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现有入账资产为基准,将于20231215-202419开展2023年度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联系人:凌丽 汪大清 电话:72792228

3.资产标签领取工作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199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维护,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20241,各单位资产建账后需打印财务报账单到国有资产管理处320办公室领取对应资产标签,经资管人员签字后再进行后续财务报账工作。领用人领取后务必第一时间张贴资产标签

联系人:汪大清 电话:72792228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