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2023年暑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浏览次数:141

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2023年暑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暑假期间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和货物与服务采购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期放假和2023年秋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部门实际,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产管理

1.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放假前所管理国有资产安全检查工作,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2.加强公用房管理假期不开放的教室、实验室及其他公用房,请关闭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检查灭火器材、防盗设施,贴好封条。

3.加强公用房管理,未经学校许可,不得自行将所用公房转借、出租、改建、扩建或利用学校资源办理培训班等。

二、加快采购进程

1.各单位尚未提交的集中采购项目,需加快论证,尽快提交采购实施计划。

2.提前谋划,特别是连续性建设项目,着力思考2024年采购项目,以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完善需求,科学设置参数,为采购实施做准备。

3.做好已采购货物与服务的合同履行,严格对照合同内容履约,确保学校利益不受损。

三、部门工作安排

1.暑假期间,暂停办理资产报废、调拨工作,91日开启办理。

2.暑假期间,暂不接收《集中采购项目库》中采购业务。

3.资产到货验收、最终验收和学校紧急采购项目等紧急性业务请提前1-3个工作日联系。

联系人:

到货验收与采购业务:张确(电话13320368855

最终验收与资产管理:凌丽(电话18696958516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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